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压实特定种类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其依法依规进行生产活动,有效防范遏制特定种类设备事故发生,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不履行特种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为实行通告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以下特定种类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示。
2.湖北永达电(扶)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
2.武汉市青山区晶晶洗涤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使用未依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
7.武汉市明辉气体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9.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
10.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
1.武汉阜兴佳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以及电梯发生故障和不正常的情况,未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
3.武汉天聚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使用已经报废的叉车、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叉车作业。
3.湖北鑫达高科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
5.武汉蓝康电梯专业维修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
2.武汉市新洲华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
3.武汉市新洲华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华源兴盛电气设备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起重机械。
1.鄂州启光热工设备有限公司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安装前未书面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
1.湖北省京楚联司未在客运索道每日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前,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全方位检查确认。
2.武汉众邦多特电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电梯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