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电瓶车行业管理,促进电瓶车企业规范化生产,强化电瓶车产品质量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和《电瓶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2024年4月30日,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了《电瓶车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和《电瓶车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更好地理解并执行《规范条件》《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电瓶车产业安全与发展。我国是全球电瓶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瓶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电瓶车已成为人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瓶车行业也面临着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创新研发能力较弱、质量保障能力不够等问题,要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为加强我国电瓶车行业管理,规范公司制作经营行为,提升产品质量,全方面提升电瓶车生产、销售、使用、充换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与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
《规范条件》以“合理地布局、保障质量、创新升级、安全生产”为根本原则,主要从企业布局、工艺装备、产品质量与管理、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七个方面提出要求。
企业布局部分要求新建企业和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控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鼓励开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与集约化、园区化发展。工艺装备部分明确企业需配备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自动化生产线、生产与检测设备、检验测试能力等,确保规范化生产。产品质量与管理部分要求公司制作及采购的基本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从而保障产品质量。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部分鼓励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溯源管理、绿色制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监控。安全生产部分强调加强特殊岗位人员管理与特殊库房单独设立。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消费的人权益保障部分主要从生产端和消费端强化劳动者和消费的人的权益保护,并对生产企业、经销商提出了有关要求。
《规范条件》从多个角度对保障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的产品质量加以规范。一是从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线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如切割、焊接、装配等重要的工序流程均需配备与整车产能相匹配的生产线及设备,并满足焊接自动化率达到70%以上、电动或气动装配工具达到流水线上产品工艺设计总工位的70%等关键指标要求。二是从检测设备与检验测试能力方面提出有关要求,如企业需配备底盘测功机等必要检验检测设备,且具有充电器、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检验测试能力,设备原值不少于100万元。三是强化标准在产品质量保障方面的引领作用,要求电瓶车整车及充电器、锂离子蓄电池、铅蓄电池、电动机、控制器、电线束等关键零部件均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四是从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提出有关要求,如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员按照工作制度执行相关质量工作安排。
《规范条件》从五方面强化了电瓶车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一是大力推动智能制造建设,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鼓励开展对电瓶车及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监控管理;三是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四是机械加工、电池存储等易产生安全事故的岗位应设置警示标识与安全防护装置;五是产生可燃性粉尘工艺的设备设施、除尘系统应满足相关标准。
为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体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条件》从四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二是为消费者提供锂离子蓄电池使用及回收风险说明,介绍规范使用和维护保养知识;三是加强经销商管理,自觉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规篡改行为;四是随车搭配或赠送的头盔需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规范条件》为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鼓励优秀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积极申请规范公告,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确保始终符合规范条件的要求,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对于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将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规范条件》的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符合《规范条件》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近两年内生产销售的电瓶车产品未因自身质量问题引发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需要说明的是,集团公司旗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单独申请规范公告;同一企业拥有多个位于不同地址的生产厂区的,每个生产厂区也需要单独申请。